根据建设项目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现将山东正方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山东振清包装制品有限公司、邹城市通华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山东吉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四个建设项目影响文件的审批情况予以公告,公示期为2020年11月23日-2020年12月1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其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通讯地址:邹城市太平东2666号邹城市为民服务中心二楼东区项目建设综合受理区(273500)
济环报告表(邹城)〔2020〕105号山东正方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邹城市矿区热源替代EPC总承包项目.doc
济环报告表(邹城)〔2020〕106号 山东振清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年生产1000吨气泡膜、缠绕膜项目.doc
济环审(邹城)〔2020〕10号山东吉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香料、医药中间体生产项目(一期).docx